約翰金口(Chrysostom 屈梭多模)聖經註釋與文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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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講道
第二十五篇講道

第二十五篇

講道

哥林多前書十:25

凡在肉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保羅說過「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並藉著猶太人的例子、人類的理性、可畏的聖禮、以及偶像崇拜中舉行的儀式[1],將他們徹底從那些宴席中引開;他使他們充滿了極大的恐懼;為了不讓這種恐懼再次將他們推向另一個極端,使他們被迫過度謹慎,以致擔憂,恐怕即使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市場上或從其他地方會出現一些這樣的事物;為了將他們從這種困境中解脫出來,他說:「凡在肉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他說:「因為,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而不是明知故犯,你就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不再是貪婪的問題,而是無知。」

他不僅將人從這種焦慮中解脫出來,也從另一種焦慮中解脫出來,使他們徹底獲得安全和自由。因為他甚至不允許他們「問甚麼」;也就是說,去搜尋和詢問,這是否是獻給偶像的祭物,或者不是這樣的事物;而是簡單地吃市場上所有出售的東西,甚至不必了解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什麼。這樣,即使是吃的人,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可以擺脫焦慮。因為那些本質上並非邪惡,而是因人的意圖而使他污穢的事物,其性質就是如此。因此他說:「不要問甚麼。」

第26節:「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不屬乎魔鬼。既然地、果實和野獸都屬乎祂,那麼就沒有什麼是不潔淨的:但它會因我們的意圖和不順服而變得不潔淨。因此,他不僅允許,而且,

第27節:「倘若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再次看到他的節制。因為他沒有命令或立法要求他們退避,但也沒有禁止。而且,如果他們離開,他會解除他們所有的疑慮。那麼,這可能是什麼原因呢?是為了避免過度的好奇心似乎是出於恐懼和怯懦。因為過於謹慎的詢問者是出於恐懼:但聽到事實後禁食的人,是出於輕蔑、憎恨和厭惡。因此,保羅為了確立這兩點,說:「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

第28節:「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偶像的物,就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要吃。」

因此,他吩咐他們禁食,絕不是因為這些東西有任何能力,而是因為它們是被咒詛的。所以,不要像它們會傷害你一樣逃避它們(因為它們沒有力量);也不要因為它們沒有力量就隨意吃:因為那是敵對和墮落之物的餐桌。因此他說:「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要吃。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2]

你看到嗎,無論他吩咐他們吃,還是他們必須禁食,他都提出相同的見證?他說:「因為我禁止,並不是因為它們屬於別人:(因為地屬乎主:)而是因為我提到的原因,為了良心的緣故;也就是說,為了不讓它受損。」那麼,一個人是否應該仔細詢問呢?他說:「不,因為我說的不是你的良心,而是他的。因為我已經說過,『為那告訴你們的人。』」又在第29節說:「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別人的。」

[2.] 但或許有人會說:「弟兄們,這是很自然的,你顧惜他們,不讓我們為他們的緣故品嚐,免得他們軟弱的良心會因此大膽去吃獻給偶像的祭物。但如果是不信的人,這人與你有何干係?難道不是你說的嗎,『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哥林多前書五:12)那麼,你為何反而關心他們呢?」他回答說:「我關心的不是他,但在這種情況下,也是為了你。」為此,他又補充說:

「我的自由為何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他所說的「自由」,是指沒有警告或禁止的自由。因為這就是自由,擺脫了猶太律法的束縛。他的意思是:「神使我自由,超乎一切傷害之外,但外邦人不知道如何判斷我的生活準則,也無法看透我主的慷慨,反而會定罪並自言自語說:『基督教是個神話;他們禁食偶像,避開邪靈,卻又依附於獻給它們的東西:他們的貪食真是嚴重。』」或許有人會說:「那又如何?如果他不公平地論斷我們,對我們有什麼害處呢?」但最好是根本不給他論斷的機會!因為如果你禁食,他甚至不會說這話。你說:「他怎麼會不說呢?因為當他看到我在肉市或宴席上不作這些詢問時,有什麼能阻止他說這些話並定我的罪,說我是一個不加分辨就吃的人呢?」絕非如此。因為你吃,不是吃獻給偶像的祭物,而是吃潔淨之物。如果你不仔細詢問,那是為了表明你不懼怕擺在你面前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無論你進入外邦人的家還是去市場,我都不允許你詢問的原因;也就是說,免得你變得膽怯[3]和困惑[4],並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30節:「我若因恩典吃喝,為什麼因我感謝的物被人毀謗呢?」你說:「你『因恩典吃喝』的是什麼?告訴我。」是神的恩賜。因為祂的恩典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使我的靈魂潔淨無瑕,超乎一切污穢。因為就像太陽將光線灑在許多污穢之處,卻又潔淨地收回一樣;同樣地,我們生活在世俗之中,如果我們願意,也能保持潔淨,而且我們的能力甚至比太陽更大。你說:「那麼為什麼要禁食呢?」不是因為我會變得不潔淨,絕非如此;而是為了我的弟兄,為了我不與魔鬼有份,也為了我不被不信的人論斷。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使我不潔淨的不再是事物的本質,而是不順服和與魔鬼為友,以及心中的意圖造成了污穢。

但「為什麼因我感謝的物被人毀謗呢?」是什麼意思?他說:「我呢,我感謝神,祂如此高舉我,使我超越猶太人的卑微境況,以至於我從任何方面都不受傷害。但外邦人不知道我崇高的生活準則,會懷疑相反的情況,並會說:『這些基督徒正在沉溺於我們的習俗;他們是一種偽君子,辱罵和厭惡魔鬼,卻又跑到他們的餐桌上;還有什麼比這更愚蠢的呢?我們斷定他們不是為了真理,而是出於野心和權力慾才接受這種教義的。』那麼,我因之蒙受如此大的恩惠,甚至為此獻上莊嚴感謝的事物,我卻因此成為被人毀謗的原因,這將是多麼愚蠢啊?」你說:「但這些事,即使如此,外邦人也會提出,當他看到我不作詢問時。」絕非如此。因為並非所有事物都充滿了獻給偶像的祭物,以至於他會懷疑這一點:你也不是將它們當作獻給偶像的祭物來品嚐。但不要過於謹慎,另一方面,當有人說這是獻給偶像的祭物時,你也不要吃。因為基督賜給你恩典,高舉你,使你免受那方面的所有傷害,不是為了讓你被人毀謗,也不是為了讓你蒙受如此大的益處,以至於成為特別感恩的事,卻又傷害他人,甚至使他們褻瀆。他說:「不,為什麼我不能對外邦人說:『我吃,我絕不受傷害,我這樣做並不是與魔鬼為友』?」因為你無法說服他,即使你說一萬遍:他既軟弱又敵對。因為如果你的弟兄還沒有被你說服,那麼敵人與外邦人就更不可能了。如果他被獻給偶像的祭物意識所佔據,那麼不信的人就更是如此。此外,我們何必自找這麼大的麻煩呢?

「那麼,我們既然認識基督並獻上感謝,而他們卻褻瀆,我們是否因此也要放棄這個習俗呢?」絕非如此。因為這兩者並非相同。因為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們因忍受責備而獲益良多;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卻沒有任何益處。因此他之前也說過:「因為我們吃,也不覺得有益;不吃,也不覺得有損。」(哥林多前書八:8)除此之外,他也表明這件事是應該避免的,所以即使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應該禁食,不僅僅是這個原因,還有他所指出的其他原因。

[3.] 第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你是否察覺到,他如何從眼前的議題,將勸勉推廣到普遍的原則,給我們一個最卓越的目標,就是凡事都要榮耀神?

第32節:「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們跌倒。」也就是說,不要給任何人可乘之機:因為在所假設的情況下,你的弟兄會跌倒,猶太人會更加憎恨和定罪你,外邦人也會同樣嘲笑你,說你是一個貪食者和偽君子。

然而,不僅弟兄們不應從我們這裡受到傷害,而且我們也應盡力不傷害那些教外的人。因為如果我們是「光」、「麵酵」、「發光體」和「鹽」,我們就應該照亮,而不是使黑暗;應該捆綁,而不是鬆開;應該吸引不信的人,而不是將他們趕走。那麼,你為何要趕走那些你應該吸引的人呢?因為即使是外邦人,當他們看到我們回歸這些事物時,也會受到傷害:因為他們不了解我們的心思,也不知道我們的靈魂已經超乎一切感官的污穢。猶太人和較軟弱的弟兄們也會遭受同樣的痛苦。

你看到他提出了多少理由,說明我們為何應該禁食獻給偶像的祭物嗎?因為它們無益,因為它們不必要,因為會傷害我們的弟兄,因為會招致猶太人的惡言,因為會招致外邦人的辱罵,因為我們不應該與魔鬼有份,因為這件事是一種偶像崇拜。

此外,因為他說過「不要使他們跌倒」,並讓他們為對外邦人和猶太人造成的傷害負責;這句話是嚴厲的;看他如何使它變得可接受和輕省,他把自己擺在前面,說:

第33節:「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哥林多前書十一: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這是最完美的基督教準則,這是精確劃定的界碑,這是最高點;即尋求共同的益處:保羅自己也藉著補充「像我效法基督一樣」來宣告這一點。因為沒有什麼能像關心鄰舍那樣使人效法基督。不,即使你禁食,即使你臥在地上,甚至勒死自己,卻不顧念你的鄰舍;你也沒有成就什麼偉大的事,而仍然遠離這個形象。然而,在我們眼前的例子中,這件事本身就是有益的,即禁食獻給偶像的祭物。但他說:「我做了許多無益的事:例如,我行割禮,我獻祭;因為這些事,如果有人單獨審視它們,反而會毀滅那些追隨它們的人,使他們從救贖中墮落:然而,我甚至為了其中的益處而順從這些事:但這裡沒有這樣的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某些益處,除非是為了他人而做,否則這件事就會造成傷害: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沒有人跌倒,也應該禁食被禁止的事物。

但我不僅順從了有害的事,也順從了勞苦的事。因為他說:「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哥林多後書十一:8)當我可以吃喝而不工作時,我沒有尋求這個,而是選擇寧願餓死也不願冒犯他人。這就是他為什麼說:「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即使是違法的,即使是勞苦和危險的事,只要是為了他人的益處,我都忍受。所以,他在完美上超越一切,卻在謙卑上屈居一切之下。」

[4.] 因為任何美德的行為,如果不能將其益處也分給他人,就不能算是非常崇高:這正如那個安全地帶回一他連得銀子,卻因為沒有賺取更多而被砍斷的人所顯示的。那麼,我的弟兄,即使你禁食,即使你睡在地上,即使你吃灰燼,並且不斷哀哭,卻不對他人行善;你也不會做什麼偉大的工作。因為那些起初偉大而高尚的人,也將此作為他們最主要的關懷:仔細審視他們的生活,你就會清楚地看到,他們沒有一個人只顧自己的事,而是每個人都顧念鄰舍的事,因此他們也更加光輝燦爛。因為摩西(首先提到他)行了許多偉大而奇妙的神蹟;但沒有什麼比他向神發出的那句蒙福的話語使他如此偉大,他說:「倘若祢肯赦免他們的罪,就赦免;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埃及記三十二:32)大衛也是如此:因此他也說:「我這牧人犯了罪,行了惡,但這些羊群做了什麼呢?願祢的手攻擊我和我父的家。」(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7)同樣地,亞伯拉罕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求許多人的益處。因此他既使自己身陷險境,又為那些與他毫無關係的人懇求神。

好:這些人確實因此而榮耀。但至於那些只顧自己的人,想想他們也受到了什麼傷害。例如,前面提到的羅得的侄子,因為聽從了「你若向左,我就向右;你若向右,我就向左」這句話(創世記十三:9),並接受了選擇,只顧自己的益處,結果連自己的也沒找到:這個地區被燒毀了,而那個地區卻毫髮無損。約拿又因為不求許多人的益處,只求自己的益處,甚至有滅亡的危險:當城市屹立不搖時,他自己卻在海上顛簸沉沒。但當他尋求許多人的益處時,他也找到了自己的益處。同樣地,雅各在羊群中,不求自己的利益,卻得到了豐厚的財富。約瑟也尋求他弟兄們的益處,找到了自己的益處。至少,當他被父親差遣時(創世記三十七:14),他沒有說:「這是什麼?你難道沒有聽說過,為了異象和某些夢,他們甚至試圖把我撕成碎片,我為我的夢負責,並因蒙你所愛而受罰嗎?那麼,當他們把我抓到他們中間時,他們還會做什麼呢?」他沒有說這些話,也沒有想到這些,而是將對弟兄們的關懷置於一切之上。因此他也享受了隨後的一切美好事物,這些事物使他非常傑出並宣告他榮耀。同樣地,摩西——因為不妨再次提及他,看看他如何忽視自己的事,而尋求他人的事:——我說這位摩西,在王宮中生活,因為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希伯來書十一:26);並且將它們全部拋棄,成為希伯來人苦難的參與者;——他不僅自己沒有被奴役,反而將他們從奴役中解放出來。

好:這些事確實偉大,配得上天使般的生活。但保羅的行為遠遠超越了這些。因為其餘的人都放棄了自己的福分,選擇分擔他人的苦難:但保羅做了一件更偉大的事。因為他不是同意分擔他人的不幸,而是選擇自己身處極端,好讓他人享受福分。因為一個生活奢華的人,為了鄰舍而放棄奢華,忍受逆境,與一個自己獨自忍受逆境,卻使他人獲得安全和榮譽,這兩者是不同的。因為在前一種情況下,雖然為了鄰舍而將繁榮換成苦難是件大事,但與他人分擔不幸卻帶來一些安慰。但同意自己獨自身處困境,好讓他人享受他們的美好事物——這屬於一個更有活力的靈魂,屬於保羅自己的精神。

他不僅憑藉這一點,而且憑藉另一種更偉大的卓越之處,超越了前面提到的所有人物。也就是說,亞伯拉罕和其餘的人都將自己置於今生的危險之中,而所有這些都只是要求一次性的這種死亡:但保羅禱告(羅馬書九:3),他願意為了他人的救贖而從來世的榮耀中墮落。[5]

我還可以提到第三個優越之處。這是什麼呢?就是那些人中,有些人雖然為那些圖謀反對他們的人代求,但那是為那些受他們引導的人代求:這就像一個人為一個野蠻不法,但仍然是自己的兒子辯護一樣:而保羅卻願意為那些他沒有受託監護的人被咒詛。因為他是被差遣到外邦人那裡去的。你是否察覺到他靈魂的偉大和精神的崇高,超越了諸天?你要效法這個人:但如果你不能,至少也要效法那些在舊約中發光的人。因為這樣你就會找到自己的益處,如果你尋求鄰舍的益處。因此,當你感到不願關心你的弟兄時,想想除了這樣你無法得救,至少為了你自己的緣故,為他和他人的利益挺身而出。

[5.] 雖然所說的已足以說服你,除了這樣,不可能確保我們自己的益處:但如果你也想藉著日常生活的例子來確信這一點,想像一下某處房屋失火,然後一些鄰居為了自己的利益,拒絕面對危險,反而把自己關起來待在家裡,害怕有人闖入並竊取一些家產;他們將會遭受多大的懲罰呢?因為火勢會蔓延,同樣燒毀他們所有的一切;而且因為他們不顧鄰舍的益處,他們連自己的也失去了。因為神如此願意將我們彼此連結,祂對事物施加了這樣的必然性,即一個鄰舍的益處與另一個鄰舍的益處是緊密相連的;整個世界就是這樣構成的。因此,在一艘船上,如果暴風雨來臨,舵手如果只顧自己的益處,而放棄許多人的益處,他很快就會使自己和他們都沉沒。對於每一種藝術,我們也可以說,如果它只顧自己的益處,生命就無法維持,甚至連這種只顧自己的藝術本身也無法維持。因此,農夫播種的糧食不僅僅夠自己吃,因為他早就餓死自己和他人了;他尋求的是許多人的益處:士兵上戰場冒險,不是為了拯救自己,而是為了使他的城市也安全:商人帶回家的東西不僅僅夠自己一個人吃,而是為了許多其他人。

現在,如果有人說:「每個人這樣做,不是為了我的利益,而是為了他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從事所有這些事情是為了為自己賺取金錢、榮耀和安全,所以他在尋求我的利益時,也是在尋求他自己的利益。」這也是我所說的,而且我早就希望從你們那裡聽到,為此我構建了我的所有論述;即表明你的鄰舍尋求他自己的利益,是在他顧念你的利益時。因為既然人們除了被迫如此之外,不會下定決心去尋求鄰舍的事物;因此神將事物如此結合在一起,不允許他們獲得自己的利益,除非他們首先經歷他人的利益。

那麼,這是人的天性,如此追求鄰舍的益處;但一個人不應該從這個原因被說服,而是從神所喜悅的被說服。因為如果缺乏這個,就不可能得救;即使你達到了工作的最高完美,卻忽略了那些正在滅亡的人,你也不會對神有任何信心。這從何而知呢?從蒙福的保羅所宣告的:「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十三:3)他說。你看到保羅對我們要求多麼高嗎?然而,那將財物賙濟窮人的人,不是尋求自己的好處,而是尋求鄰舍的好處。但他說,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他希望這是在真誠和極大的同情心下完成的。因為神也因此立法,好將我們帶入愛的連結中。那麼,當祂要求如此大的尺度,而我們連較小的都無法做到時,我們還配得什麼樣的寬恕呢?[6]

有人說:「神如何藉著天使對羅得說:『逃命吧!』」(創世記十九:17)請說,何時,為何。當懲罰臨近時,不是當有機會改正的時候,而是當他們被定罪且病入膏肓,老少都陷入同樣的激情,從此他們必被燒毀,就在雷電即將降下的那一天。此外,這不是指惡與德,而是指神所施加的懲罰。因為他能做什麼呢,告訴我?坐著等待懲罰,卻對他們毫無益處,而被燒毀?不,那將是極度的愚蠢。

因為我並不是說,一個人應該不加分辨、隨意地自招懲罰,脫離神的旨意。但當一個人長期沉溺於罪中時,我吩咐你挺身而出,糾正他:如果你願意,是為了你的鄰舍;但如果不是,至少是為了你自己的益處。的確,前者是更好的做法:但如果你還沒有達到那個高度,那麼就為了這個目的去做吧。願沒有人只顧自己的事,好讓他找到自己的事;並記住,無論是自願的貧窮、殉道,還是任何其他事物,都不能為我們作證,除非我們擁有愛的最高美德;讓我們將此置於其他一切之上,好藉著它,我們也能獲得所有其他現有的和應許的福分;願我們都能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憐憫達到這些福分;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腳註

腳註

[1] 薩維爾推測是εἰδωλείοις(eidōleiois,偶像廟宇):「在偶像廟宇中」:但實際的讀法是εἰδώλοις(eidōlois,偶像)。

[2] [最新版本省略了此句,因為沒有手稿支持,且對論證不必要。C.]

[3] ψοφοδεὴς(psophodeēs,膽怯的)

[4] λινοπλὴξ(linoplēx,困惑的)

[5] [但使徒並非絕對地說「我願意」,而是「我寧願」或「我禱告」。兩者差異甚大。C.]

[6] [這段經文及其他類似經文表明,正如尼安德所說,雖然屈梭多模熱切地活在修道主義的聖潔性情和聖潔生活的理想中,但他對福音的本質理解得太深,以至於他意識到這確實應該滲透到生活的各個層面。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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