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講道集
羅馬書第十章第一節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他現在又要比以前更猛烈地責備他們了。[1] 因此,他再次消除一切仇恨的嫌疑,並預先大力糾正誤解。所以,他說,不要在意言語或指控,而要留意我說這些話並非出於敵意。因為同一個人既渴望他們的救贖,不僅渴望,甚至為此禱告,卻又恨他們,厭惡他們,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在這裡,他稱他極度的渴望和所作的禱告(εὐδοκίαν,eudokian,美意)為「心裡所願的」。因為他所重視並禱告的,不僅是免於刑罰,更是他們能夠得救。不僅如此,從接下來的內容,他也表明了他對他們的善意。因為他盡其所能,努力尋找哪怕是一絲一毫為他們辯護的藉口。然而,他卻無能為力,被事實的本質所擊敗。
第二節
「我為他們作見證,他們向神有熱心,卻不是按著真知識。」
這難道不應該成為赦免而非指控他們的理由嗎?因為如果他們的分離不是出於人[2],而是出於熱心,那麼他們更值得憐憫而非懲罰。但請留意他如何巧妙地在言語上偏袒他們,卻又顯露出他們不合時宜的頑固。
第三節
「因為他們不認識神的義。」
這個詞語再次會引導人去赦免。但接下來的內容卻是更強烈的指控,並且消除了任何形式的辯護。
「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
他這樣說,是為了表明他們犯錯是出於任性和權力慾,而非無知,而且他們甚至沒有建立起律法行為所帶來的義。(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八節;約翰福音十二章十九節,四十二節)因為說「想要立」正是為了表明這一點。他並沒有用明確的詞語說明這一點(因為他沒有說他們兩種義都未能達到),但他以一種非常明智且符合他智慧的方式暗示了這一點。因為如果他們仍在「想要立」那義,那麼很明顯他們尚未建立起來。如果他們不服這義,那麼他們也未能達到這義。但他稱之為「自己的義」,要麼是因為律法不再有效,要麼是因為那是一種麻煩和勞苦的義。但他稱這義為神的義,即從信心而來的義,因為它完全來自於從上而來的恩典,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人不是靠勞苦,而是靠神的恩賜稱義。但那些一直抵擋聖靈,並執意要靠律法稱義的人,卻沒有歸向信心。但由於他們沒有歸向信心,也沒有接受隨之而來的義,而且也無法靠律法稱義,他們就陷入了絕境。
第四節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一切信祂的都得著義。」
請看保羅的判斷。因為他既提到了義,又提到了義,為了避免那些信主的猶太人似乎只擁有其中一種義,而被排除在另一種之外,並被指控為不法(因為即使是這些新歸信的人,也同樣有理由擔心),也為了避免猶太人再次期望達成它,並說:「雖然我們目前尚未成就,但我們肯定會成就。」請看他所採取的立場。他表明只有一種義,而且這種義完全成就[3]於此,凡接受這因信而來的義的人,也成就了那義。但凡拒絕這義的人,也未能達到那義。因為如果基督是「律法的總結」,那麼沒有基督的人,即使他似乎擁有那義,他也沒有。但擁有基督的人,即使他沒有完全遵守律法,也已完全領受了。因為醫術的終極目標是健康。正如一個能使人痊癒的人,即使他沒有醫術,也擁有一切;但一個不知道如何醫治的人,即使他似乎是醫術的追隨者,也一無所有:律法和信心也是如此。擁有這信心的人,也擁有那律法的終極目標,但沒有這信心的人,則與兩者都無關。因為律法的目的是什麼?是使人稱義。但它沒有能力,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守它。因此,這就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它一直以此為目標,為此而設立了所有的部分,它的節期、誡命、祭祀以及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是為了使人稱義。但基督藉著信心更完全地成就了這個目標。[4] 所以,他說,不要害怕,好像歸向信心就是違背律法。因為當你為了律法而不信基督時,你才違背了律法。如果你信祂,那麼你也成就了律法,而且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因為你領受了更大的義。接下來,既然這是一個斷言,他再次從聖經中提出證明。
第五節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
他的意思是這樣。摩西向我們展示了從律法而來的義,它是怎樣的,從何而來。那麼它是怎樣的,包含什麼呢?在於遵守誡命。「人若行這些事,就必因此活著。」(利未記十八章五節)在律法中,除了完全遵守律法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稱義。但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不可能的,因此這種義對他們來說是失敗的(διαπέπτωκεν,diapteptoken,失敗了)。但保羅,請告訴我們另一種義,那從恩典而來的義。那麼那是什麼,包含什麼呢?請聽他清楚地勾勒出它的話語。因為在他駁斥[5]了另一種義之後,他接著說:
第六、七、八、九節:「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它卻說什麼呢?『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為了防止猶太人說:「那些連較小的義都找不到的人,怎麼能找到較大的義呢?」他給出了一個無可辯駁的理由,就是這條路比那條路更容易。因為那條路要求成就一切(因為當你成就一切時,你才能活著);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卻不是這樣說,而是說什麼呢?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然後,為了避免我們因為將其顯示為容易和廉價而使其顯得微不足道[6],請看他如何闡述它。因為他並沒有立即說出剛才那些話,而是說什麼呢?「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因為正如在行為上所顯明的德行,會遇到一種懈怠,使我們的勞苦鬆懈[7],而且需要一個非常警醒的靈魂才能不屈服於它:同樣,當人被要求相信時,會有各種推理混淆並破壞大多數人的思想,而且需要一個有力的靈魂才能徹底擺脫它們。這正是他再次提出同樣觀點的原因。正如他在亞伯拉罕的例子中所做的那樣,他在這裡也這樣做。因為他在那裡表明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為了避免他似乎是偶然獲得如此大的冠冕,好像這是一件無足輕重的事情,為了頌揚信心的本質,他說:「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羅馬書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因此,他表明需要活力和高尚的靈魂,才能接受超乎預期的事物,而不被表象所困擾。他在這裡也這樣做,表明這需要一個智慧的心靈,一個屬天(希臘文:達到天堂)而偉大的靈。他不僅僅說「不要說」,而是說「你心裡不要說」,也就是說,你甚至不要懷疑並自言自語:「這怎麼可能呢?」你看,這是信心的主要特徵,就是放下這世上所有的一切[8],從而尋求超乎自然的事物,並拋棄計算的軟弱,從而接受神能力所賜的一切。然而,猶太人不僅僅是這樣主張,他們還主張不可能因信稱義。但他自己甚至將已經發生的事情轉化為另一種解釋,他表明這件事是如此偉大,以至於即使在發生之後,它仍然需要信心,他似乎有充分的理由為這些人加冕:他使用了舊約中找到的詞語,總是努力避免被指控為喜愛新奇和反對舊約。因為他在這裡所說的信心,摩西對他們說的是誡命[9],因此表明他們從神那裡得到了巨大的恩惠。因為他認為,沒有必要說人必須升到天上,或渡過大海,然後才能領受誡命,而是神已經使如此偉大而莊嚴的事物對我們來說易於接近。那麼「這道離你不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這很容易。因為你的救贖就在你的心裡和你的舌頭上。不需要長途跋涉,不需要航海,不需要翻山越嶺才能得救。但如果你不願意跨過門檻,你甚至可以在家裡坐著得救。因為「在你口裡,在你心裡」是救贖的源頭。然後,他又從另一個角度使信心的道變得容易,他說:「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因為你只要反思那行事者的尊貴,你就不會再覺得這件事有任何困難。那麼,祂是主,從復活中就顯而易見了。他在書信的開頭就說了這句話:「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一章四節)但復活也是容易的,即使對那些非常不信的人來說,也已經從那行事者的能力中顯明了。既然義更大,而且容易領受,那麼捨棄容易的,卻去追求不可能的事,這難道不是極度爭競的表現嗎?因為他們不能說這是一件他們因其繁重而拒絕的事情。那麼,請看他如何剝奪他們所有的藉口。因為那些選擇繁重和不可行之事,卻放棄輕省、能拯救他們、並賜給他們律法所不能賜之物的人,他們有什麼值得辯護的呢?所有這些都只能來自於一種爭競的靈,一種反叛神的狀態。因為律法是令人厭煩的(ἐπαχθὴς,epachthes,令人厭煩的),但恩典是容易的。律法,即使他們爭辯再多,也無法拯救;恩典則產生從自身而來的義,以及從律法而來的義。那麼,既然他們傾向於與此爭競,卻徒勞無功地執著於彼,有什麼理由能拯救他們呢?然後,由於他作出了強烈的斷言,他再次從聖經中證實了它。[10]
第十一至十三節:「因為經上說:『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的主也是萬人的主,祂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你看他如何提出見證,無論是關於信心,還是關於信心的認信。因為「凡信祂的人」這句話指出了信心。但「凡求告主名的」這句話則表明了認信。然後,為了再次宣揚恩典的普世性,並貶低他們的誇耀,他將之前詳細證明過的內容在這裡簡要地提醒他們,再次表明猶太人和未受割禮的人之間沒有區別。「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他之前在論證這一點時所說的關於父的話,他在這裡也說了關於子的話。因為正如他之前在斷言這一點時說:「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因為神只有一位。」(羅馬書三章二十九、三十節)——他這裡也說:「因為眾人的主也是萬人的主,祂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羅馬書三章二十二節)你看他如何將祂描繪成極度渴望我們的救贖,因為祂甚至將此視為自己的財富;所以他們現在也不必絕望,或以為只要他們悔改,就不可饒恕。因為那位將拯救我們視為自己財富[11]的人,不會停止富足。因為即使這也是財富,即恩賜傾瀉給所有人的事實。因為最令他苦惱的是,那些享有全世界特權的人,現在卻因信心而從這些寶座上降級,與其他人毫無區別,他不斷地引用先知預言,說他們將與他們享有同等的榮耀。「因為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以賽亞書二十八章十六節);以及「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約珥書二章三十二節)。而「凡」這個詞在所有情況下都出現,是為了讓他們無話可說。但沒有什麼比虛榮更糟糕的了。因為正是這個,這個最主要的原因,導致了他們的毀滅。因此基督也對他們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翰福音五章四十四節)這不僅帶來毀滅,也使人遭受許多嘲笑,而且在來世的懲罰之前,今世就使他們陷入無數的苦難。如果可以的話,為了讓你們清楚地了解這一點,暫且放下虛榮使我們失去的天堂,以及它將我們推入的地獄,讓我們在這裡探討整個問題。那麼,還有什麼比這更浪費的呢?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恥,或更令人反感的呢?因為這種混亂是浪費的,從那些在劇院、賽馬和其他不相關的開支上毫無意義地花費的人身上就可以看出:從那些建造華麗昂貴的房屋,並以無用的奢侈風格裝修一切的人身上也可以看出,我在此不贅述。但任何人都看得出來,一個患有這種疾病的人必然是奢侈、揮霍、貪婪和貪財的。因為為了餵養那野獸,他會把手伸進別人的財物。我為什麼要談財物呢?這火不僅吞噬金錢,也吞噬靈魂,它不僅在這裡造成死亡,也在來世造成死亡。因為虛榮是地獄之母,它大大地燃燒那火,以及那有毒的蟲。人們可以看到它甚至對死者也有權力。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糕的呢?因為其他的激情都會隨著死亡而終結,但這種激情即使在死後也顯示出它的力量,並試圖在死屍上展現它的本質。因為當人們在臨終時吩咐為他們建造華麗的紀念碑,耗盡他們所有的財產,並費心預先為他們的葬禮安排巨大的奢侈,而在他們生前卻侮辱那些向他們乞求一分錢和一塊麵包的窮人,但當他們死後卻為蟲子擺設豐盛的宴席,還有什麼比這更過分的疾病奴役呢?從這種邪惡中,也產生了不正常的愛。因為有許多人,並非外貌的美麗,也非與她同寢的慾望,而是想要誇耀「我征服了某某人」的願望,甚至將他們引向通姦。我何必提及由此產生的其他邪惡呢?因為我寧願永遠(3個手稿:διηνεκῶς,dienekos,永遠)做一萬個野蠻人的奴隸,也不願做一次虛榮的奴隸。因為即使是他們,也不會對他們的俘虜下達這樣的命令,就像這種惡習對其追隨者所下的命令一樣。因為它說:「你要做每個人的奴隸,無論他比你高貴還是低賤。輕視你的靈魂,忽視美德,嘲笑自由,犧牲你的救贖,如果你做了任何好事,不要為了取悅神,而是為了向眾人展示,這樣你甚至會失去你的冠冕。如果你施捨,或者如果你禁食,承受痛苦,但要小心失去益處。」還有什麼比這些命令更殘酷的呢?因此,嫉妒盛行,因此,傲慢,因此,貪婪,萬惡之母。因為成群的僕人,穿著金色制服的黑人僕人,以及隨從,以及奉承者,以及銀箔裝飾的馬車,以及比這些更荒謬的其他事物,都不是為了任何快樂或需要而擁有,而僅僅是為了虛榮。是的,有人會說,但這種痛苦是一種邪惡,任何人都看得出來;但我們如何才能完全擺脫它,這才是你應該告訴我們的。那麼,首先,如果你說服自己這種混亂是有害的,那麼你將在糾正它方面邁出一個非常好的開端。因為當一個人病了,如果他首先知道自己病了,他就會迅速請醫生。但如果你想尋找另一種方法來擺脫這裡,那麼就持續仰望神,並滿足於從祂而來的榮耀;如果你發現激情在撩撥你,並激勵你向你的同僕人講述你的善行,那麼接下來就想想,講述之後你一無所獲。熄滅那荒謬的慾望,對你的靈魂說:「看哪,你已經懷著自己的善行這麼久了,卻沒有勇氣保守它們,而是向所有人洩露了。那麼你從中得到了什麼好處呢?一點也沒有,只有極大的損失,以及失去了所有辛勞積累的一切。」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另一件事,那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是扭曲的,不僅扭曲,而且很快就會枯萎。
因為假設他們暫時欽佩你,當機會過去後,他們就會忘記一切,並從你那裡奪走神所賜的冠冕,卻無法為你確保他們自己的冠冕。然而,如果這冠冕是永恆的,那麼用它來換取這個冠冕將是一件最悲慘的事情。但當這個冠冕也消失了,我們又將如何為背叛永恆的冠冕而換取不永恆的冠冕,為了一點點人的讚譽而失去如此大的福分辯護呢?事實上,即使那些讚美你的人很多,即使如此,他們也值得憐憫,而且人數越多,就越值得憐憫。但如果你對我所說的話感到驚訝,請聽基督這樣宣判:「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加福音六章二十六節)確實如此。因為如果每一門藝術,你都期望其中的工匠(δημιουργους,demiourgous,工匠)來判斷它,那麼你怎麼會把美德的考驗交給眾人,而不是最重要的是交給那位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它,並且最能讚揚[12]和加冕它的人呢?所以,讓我們把這句話刻在我們的牆上、門上和心裡,並不斷地對自己說:「人都說我們好的時候,我們就有禍了。」因為即使那些這樣說的人,事後也會誹謗你是一個虛榮、愛慕榮譽、貪圖他們好話的人。但神卻不是這樣。當祂看見你渴望從祂而來的榮耀時,祂就會最讚美你,尊重(大多數手稿省略θαυμάσεται,thaumasomai,尊重)你,並宣告你為得勝者。人卻不是這樣;當他發現你像奴隸而不是自由人時,他常常用空洞的言語虛假地讚美你,從你那裡奪走你真正的獎賞,使你比一個買來的奴隸更卑微。因為那些人是在命令之後才讓你服從他們,但你甚至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就使自己成為奴隸。因為你甚至不等待從他們那裡聽到什麼,但如果你只是知道如何取悅他們,即使沒有他們的命令,你也會做一切。那麼,我們不配下地獄嗎?因為我們取悅惡人,在他們下命令之前就討好他們,卻不聽從神,即使祂每天都命令和勸誡我們?然而,如果你渴望榮耀和讚美,那麼就避免來自人的讚美,這樣你就會獲得榮耀。避開甜言蜜語,這樣你就會從神和人那裡獲得無數的讚美。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像對一個輕視榮耀的人那樣給予他如此多的榮耀,也沒有像對一個輕視受人尊重和讚美的人那樣讚美和尊重他。如果我們這樣做,那麼宇宙的神就更會這樣做。當祂榮耀你和讚美你時,還有什麼人能更公正地被稱為有福的呢?因為榮耀和羞恥之間的區別,不如來自上天的榮耀和人的榮耀之間的區別大。或者更確切地說,區別更大,甚至是無限大。因為如果這榮耀,即使不與其他任何榮耀並列,也只是一種卑劣和不雅的榮耀,當我們將它與另一種榮耀並列審視時,請想想它的卑劣將會被發現有多大!因為正如一個妓女站在她的地方[13],任人擺佈,那些虛榮的奴隸也是如此。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人比她更卑劣。因為那種女人在許多情況下會輕視那些愛慕她們的人。但你卻向所有人出賣自己,無論是逃跑的奴隸、小偷還是扒手(因為那些讚美你的戲院就是由這些人組成的),而那些你個人認為一文不值的人,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你卻比你自己的救贖更尊重他們,並顯示自己比他們任何人都更不值得尊重。因為你怎麼會不更不值得呢?當你需要別人的好話,並認為自己不夠,除非你接受來自別人的榮耀?請你除了我所說的之外,難道沒有意識到,當你成為眾人矚目的對象,並為人所知時,如果你犯了錯,你將有無數的指控者;但如果默默無聞,你將安然無恙?是的,有人可能會說,但如果我做得好,我就會有無數的仰慕者。現在可怕的是,不僅當你犯罪時,即使當你做得對時,虛榮的混亂也會傷害你,在前一種情況下顛覆成千上萬的人,在後一種情況下完全剝奪你的獎賞。因此,即使在世俗事務中,愛慕榮耀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充滿了各種恥辱。但當你在屬靈事務中也處於同樣的困境時,你還有什麼藉口呢?當你甚至不願意給神與你從僕人那裡得到的同樣的榮譽時?因為即使是奴隸也「仰望他主人的手」(詩篇一百二十三篇二節),雇工仰望他的雇主,雇主將支付他工資,門徒仰望他的老師。但你卻恰恰相反。你離開了雇傭你的神,甚至你的主,卻仰望你的同僕人;而且你知道神甚至在今生之後也會記得你的善行,但人只會暫時記得。當你在天堂有觀眾聚集時,你卻在地上聚集觀眾。摔跤手在哪裡奮鬥,他就在哪裡受榮耀;但你,當你的摔跤在上面時,卻急於在下面獲得冠冕。還有什麼比這種瘋狂更糟糕的呢?但如果可以的話,讓我們也看看冠冕。因為一個是由傲慢形成的,第二個是由對他人的嫉妒形成的,第三個是由偽裝和奉承形成的,另一個是由財富形成的,另一個是由奴顏婢膝形成的。就像孩子們在玩耍時互相戴上草冠,許多時候在背後嘲笑那個戴冠的人一樣;現在那些讚美你的人,許多時候也私下開玩笑說他們把草戴在我們頭上。但願只是草!但現在這個冠冕卻充滿了許多邪惡,並毀壞了我們所有的善行。因此,考慮到它的卑劣,請逃避由此帶來的損害。因為你想要多少人讚美你呢?一百個?還是兩倍、三倍、四倍?或者,如果你願意,把它們增加十倍或二十倍,讓有兩千或四千,或者如果你願意,甚至一萬人來讚美你。然而,這些人也不過是像許多烏鴉在上面呱呱叫。或者更確切地說,考慮到天使的聚集,這些人甚至會顯得比蟲子更卑劣,他們的好話也不如蜘蛛網、煙霧或夢境那樣實在。
那麼,請聽保羅如何徹底看透這些事,他非但不追求這些,甚至還加以貶斥,他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
願你也能效法這種榮耀,免得激怒主,因為你這樣做是在侮辱神,而不僅僅是你自己。因為即使你是一位畫家,有個學生,他卻不向你展示他的藝術實踐,反而將他的畫作公開展示給任何想看的人,你也不會輕易接受。如果這對你的同僕來說都是一種侮辱,那麼對主來說又該是何等大的侮辱呢!但如果你想從其他方面學習輕視這事,就當心懷高遠,嘲笑外表,增長你對真正榮耀的愛,充滿屬靈的性情,像保羅一樣對你的靈魂說:「你們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六3)藉此激勵它,然後繼續責備它,說:你這審判天使的,難道要讓自己被渣滓審判,與舞者、模仿者、角鬥士和馭馬者一同受人稱讚嗎?因為這些人確實追求這種掌聲。但你當高飛於這些喧囂之上,效法曠野的公民約翰,學習他如何超脫於顧慮群眾,不轉身去看那些奉承者,當他看見所有巴勒斯坦的居民都湧向他,對他感到驚奇和詫異時,他並沒有因此而驕傲自大,反而起來反對他們,對著他那龐大的群眾,彷彿對著一個年輕人說話,他這樣責備他們:「毒蛇的種類,毒蛇的後裔!」(太三7)然而,他們正是為了他而聚集,離開城市,為要見那位聖潔的人物,但這些事都沒有使他動搖。因為他遠超榮耀,擺脫了一切虛榮。同樣,司提反再次看見同樣的人,不是尊敬他,而是對他發狂,咬牙切齒,他卻超脫於他們的憤怒,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徒七51)以利亞也是如此,當那些軍隊、國王和所有百姓都在場時,他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王上十八21,七十士譯本,意為「跛行」)但我們卻奉承所有人,討好所有人,以這種奴顏婢膝的態度換取他們的榮譽。因此,萬事顛倒,為了這份恩惠[14],基督教的事業被出賣,一切都因大眾的意見而被忽視。所以,讓我們摒棄這種熱情,然後我們才能對自由、避風港和寧靜有正確的認識。因為虛榮的人總是像暴風雨中的人,顫抖、恐懼,服事著一千個主人。但擺脫這種奴役的人,就像港灣中的人,享受著純潔的自由。那個人卻不然,他有多少熟人,就有多少主人,他被迫成為所有人的奴隸。那麼,我們如何才能擺脫這種艱難的束縛呢?那就是愛上另一種榮耀,那才是真正的榮耀。因為就像那些愛上某人的人一樣,看到更美的人,就會因其美貌而轉移對第一個人的愛;同樣,那些追求來自我們人類的榮耀的人,如果天上的榮耀向他們閃耀,就有能力引導他們脫離這種榮耀。所以,讓我們仰望這榮耀,並徹底認識它,藉著欣賞它的美麗,我們可以避開另一種的醜陋,並藉著不斷享受它而獲得許多樂趣。願我們都能藉著恩典和對人的愛等等而達到。
[1] 在羅馬書九章30-33節中,保羅指出以色列被棄絕的原因是他們不是憑信心而是憑行為追求稱義,而外邦人卻憑信心追求並獲得了稱義。第十章是這一立場的例證和證實。其主要思想是,猶太人不能憑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一個新的體系,即信心的體系,已經隨著基督的到來而取代了舊的體系。論證可以概括如下:(1) 第1、2節。和解性的引言,使徒在其中表達了他對他百姓的愛。(2) 第3、4節。然而,他們憑行為追求稱義的方法是努力獲得自己的稱義,這是不可能的。基督已經終結了行為的體系,他自己是獲得神稱義的唯一途徑。從第5節開始,是關於行為和信心這兩個體系的聖經論證。(3) 第5-10節。摩西所闡述的行為體系的原則是,遵守律法你就會因此得救。另一方面,信心的原則不是努力去達到遙遠的東西,而是接受當前的真理。它不是掙扎而是接受;不是憑功德獲得,而是憑恩典領受。(4) 第11-13節。聖經強調信心的原則是真正的救贖原則,談到它所帶來的確據,並且是給所有人的,不論國籍或外在條件。(5) 第14、15節。但為了讓人們接受這個信息,必須差派傳道人去宣揚這好消息。(6) 第16-21節。這在猶太人身上已經實現了。他們不能以不知道神的信息為藉口。舊約聖經啟示了神,要求人信靠他,也暗示了福音對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有更廣泛的歸宿。——G.B.S.
[2] 指「為神發熱心」這句話,見林前三3,希臘文。
[3] 希臘文「總結」,ἀνακεφαλαιοῦται(anakephalaioutai,總結)。見愛任紐……31, 32;三21, 9, 10;二十二1 Massuet pp. 293, 294 O.T.,他在此說創造在基督裡「總結」。另見四74, 78, 五1;四38, 1;40. 3:五1, 2。Mass. pp. 436, 444, 451 O.T.,大意相同,以及五29, p. 518 O.T.,關於敵基督裡罪惡的總結或完成;詞語相同。
[4] 作者似乎將「律法的終結」理解為律法能夠為人確保稱義的能力,這是律法的理想目標,但它無法做到。雖然這種觀點本身足夠正確,但它似乎沒有充分表達τέλος νόμου(telos nomou,律法的終結)的全部力量,大多數現代解釋者(如Meyer, Godet, De Wette, Olshausen, Dwight)最好將其理解為律法的字面終結或終止。基督藉著成全律法而終結了律法體系。Meyer的解釋很好地表達了其含義:「因為律法的效力在基督裡已經終結,以便每個信徒都能分享稱義。」——G.B.S.
[5] 他似乎認為利未記十八章所引用的話足以反駁,因為猶太人認為不遵守律法也能憑律法稱義。見羅馬書二章。
[6] 這個術語在達成方法方面是可接受的;但這段經文還有另外兩種讀法;一種是「以免其容易性似乎使其變得輕蔑和廉價」。
[7] 「筋腱」Field,引自Catena。
[8] πᾶσαν ἀκολουθίαν(pasan akolouthian,所有後果),即因果的普遍順序。
[9] 聖奧古斯丁《申命記問題》第五卷第54問,討論了這段經文及其應用,並認為它指的是律法的屬靈含義。
[10] 以下對保羅在第6-10節中含義的分析可能對屈梭多模的解釋有所幫助。使徒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1-14節,其中神向百姓保證他的誡命並非他們無法遵守。他將真理和責任帶到他們身邊。這些表達是基督教信仰原則的典型。不需要掙扎、旅行或攀登就能達到基督和他的真理與律法。基督教的真理和責任在使徒的信息中被帶到近處。在用舊約語言呈現了這個信仰觀念之後,這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他在第9、10節中用明確的術語呈現了福音的信息。它包括兩點:(1) 認罪,(2) 信心,並且兩者的對象都已說明。那就是基督。認基督;衷心相信他的復活(這將包含對他生命和位格所有基本事實的相信)。然後,顛倒順序,並將καρδία(kardia,心)和στόματι(stomati,口)特別突出,他重複了信心和認罪導向真正目標的保證——εἰ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eis dikaiosynen,歸於稱義)——εἰς σωτηρίαν(eis soterian,歸於救贖)(10)。——G.B.S.
[11] 胡克,五23,「任何原因越高,它就越渴望將美德傳授給它下面的事物。」
[12] 或「確認」συγκροτεῖν(sygkrotein,確認)。
[13] 見J. Polluc. vii. 201。
[14] ἐξεπέσομεν καὶ(exepesomen kai,我們也墮落了)在兩個手稿和Ben從手稿中加在χάριτος(charitos,恩典)之後。「我們已經從這恩典中墮落,基督教的事業被背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