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金口(Chrysostom 屈梭多模)聖經註釋與文選集

043 約翰福音 · Wikisource
第七十三篇講道
第七十三篇講道

第七十四篇講道

約翰福音十四章8-9節

「腓力對祂說:『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

[1.] 先知對猶太人說:「你臉有妓女的臉,向眾人毫無羞恥。」(耶利米書三章3節,七十士譯本)現在,這句話似乎不僅適用於那座城[2],也適用於所有厚顏無恥地抵擋真理的人。因為當腓力對基督說:「將父顯給我們看」時,祂回答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然而,有些人即使在這些話之後,仍然將父與子分開。你還需要比這更親近的關係嗎?事實上,正是因為這句話,有些人陷入了撒伯流主義的錯誤。但是,讓我們撇開這兩種直接相反的錯誤,來思考這些話的確切含義。「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祂說。那麼,腓力回答說:「祢就是我所尋求的父嗎?」祂說:「不。」因此,祂沒有說「你還不認識祂嗎?」,而是說「你還不認識我嗎?」,這除了表明子與父毫無二致,卻仍是子之外,別無他意。但是腓力為何會提出這個問題呢?基督曾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翰福音十四章7節),祂也曾多次對猶太人說同樣的話。既然彼得和猶太人曾多次問祂:「父是誰?」,既然多馬也曾問祂,卻沒有人得到任何清楚的答案,祂的話語仍然不被理解;腓力為了不顯得囉嗦,不因在猶太人之後輪到他問「將父顯給我們看」而打擾祂,便補充說:「我們就知足了」,「我們不再尋求更多。」然而基督曾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祂藉著自己宣告了父。但腓力卻顛倒了次序,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彷彿他已經完全認識基督。但基督不容忍他,而是引導他走上正路,勸服他藉著自己來認識父,而腓力卻想用這些肉眼看見祂,或許他曾聽說先知們「看見了神」。但是,腓力,那些情況是神的降卑。因此基督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翰福音一章18節);又說:「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翰福音六章45節)「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約翰福音五章37節)在舊約中也說:「人不能看見我的面而存活。」(出埃及記三十三章20節)基督說什麼?祂非常責備地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祂沒有說「你還沒有看見」,而是說「你還不認識我」。腓力可能會說:「我為何要學習關於祢的事?現在我尋求看見祢的父,祢卻對我說,你還不認識我嗎?」那麼這與問題有何關聯呢?當然關係非常密切;因為如果祂就是父所是的那一位,卻仍是子,那麼祂在自己裡面顯明生祂的父是合乎情理的。然後為了區分位格,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以免有人聲稱父與子是同一位。因為如果祂是父,祂就不會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祂。」那麼祂為何不回答說:「你所求的是不可能的,也是人所不允許的;只有我才能做到」呢?因為腓力曾說:「我們就知足了」,彷彿他認識基督,祂表明他甚至沒有看見祂。因為如果他能認識子,他當然會認識父。[3]因此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如果有人看見了我,他也會看見祂。」祂所說的是這樣的意思:「不可能看見我或祂。」因為腓力尋求的是藉著視覺而來的知識,既然他認為他已經這樣看見了基督,他便同樣渴望看見父;但耶穌向他表明他甚至沒有看見自己。如果有人在這裡將知識稱為視覺,我並不反對他,因為基督說:「認識我的,就認識父。」然而祂沒有這樣說,而是為了確立同質性,宣告說:「認識我本質的,也認識父的本質。」「這是什麼意思?」有人說:「因為認識受造物的人也認識神。」然而所有人都認識受造物,也看見了它,但並非所有人都認識神。此外,讓我們思考腓力尋求看見什麼。是父的智慧嗎?是祂的良善嗎?不是,而是神所是的一切,祂的本質。因此基督回答說:「人看見了我。」然而看見受造物的人,並沒有看見神的本質。「如果有人看見了我,他就是看見了父。」祂說。如果祂是不同本質的,祂就不會這樣說。但是,如果用一個更粗淺的論證,一個不知道黃金是什麼的人,就無法在白銀中辨別黃金的實質。因為一種性質不能藉由另一種性質來顯明。因此祂正確地責備他,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嗎?」你享受了這樣的教導,你看到了帶著權柄所行的神蹟,以及所有屬於神性的事,這些事只有父才能行,罪得赦免,秘密被揭示,死亡退去,從塵土中創造[4],你還不認識我嗎?因為祂穿上了肉身,所以祂說:「你還不認識我嗎?」

[2.] 你已經看見了父;不要再尋求看見更多;因為在祂裡面你已經看見了我。如果你已經看見了我,就不要過於好奇;因為你也在我裡面認識了祂。

第10節:「你不信我在父裡面嗎?」[5]

也就是說,「我在那本質中被看見。」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

你看到那極度的親近,以及同一本質的證明了嗎?

「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做這些事。」

祂如何從話語轉向工作呢?因為自然而然地,祂應該說「父說這些話」。但祂在這裡提出了兩件事,既關於教義也關於神蹟。或者也可能是因為話語也是工作。那麼祂[6]如何做這些事呢?在另一個地方祂說:「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約翰福音十章37節)那麼祂在這裡為何說父做這些事呢?為了表明同一件事,即父與子之間沒有間隔。祂所說的是:「父不會以一種方式行事,而我以另一種方式行事。」事實上,在另一個地方,祂和父都工作;「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翰福音五章17節);在第一段經文中表明工作的始終如一[7],在第二段經文中表明同一性。如果這些話的表面意思表示謙卑,請不要驚訝;因為在祂首先說了「你不信嗎?」之後,祂才這樣說,表明祂如此塑造祂的話語是為了引導他進入信心;因為祂行走在他們的心中。

第11節:「你們當信[8]我在父裡面,父也在我裡面。」

「你們不應當,當你們聽到『父』和『子』時,尋求其他任何東西來確立本質上的關係[9],但如果這不足以向你們證明同等和同質性,你們甚至可以從工作中學習。」如果「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我的父」是用於工作,祂就不會接著說:

「不然,你們也當因我所行的事信我。」然後為了表明祂不僅能做這些事,而且還能做其他更偉大的事,祂以過度的方式提出。因為祂沒有說:「我能做比這些更偉大的事」,而是說,更令人驚奇的是:「我還能賜給別人做比這些更偉大的事。」

第12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我的人,我所做的事,他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也就是說,「現在輪到你們行神蹟了,因為我要離開了。」然後當祂完成了祂論證的目的後,祂說:

第13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我在子裡得榮耀。」

你再次看到是祂在做這件事嗎?「我」,祂說,「必成就」;而不是「我會向父求」,而是「叫父因我在子裡得榮耀」。在另一個地方祂說:「神要因自己榮耀祂」(約翰福音十三章32節),但這裡說:「祂要榮耀父」;因為當子以大能顯現時,生祂的父將得榮耀。但是「奉我的名」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使徒們所說的:「奉耶穌基督的名,起來行走。」(使徒行傳三章6節)因為他們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祂在他們裡面行的,「主的手與他們同在。」(使徒行傳十一章21節)

第14節:「我必成就[10]。」祂說。

你看到祂的權柄了嗎?藉著他人所做的事,祂自己成就;難道祂對自己所做的事沒有權柄,除非是藉著父在祂裡面行事嗎?誰能這樣說呢?但祂為何將其放在第二位呢?為了證實祂自己的話,並表明先前的說法是出於降卑。而「我往父那裡去」的意思是:「我不會滅亡,而是保持我固有的尊嚴,並在天堂。」祂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安慰他們。因為他們當時還不明白祂關於復活的言論,很可能會想像一些悲慘的事情,祂在其他言論中應許會賜給他們這些東西,以各種方式安慰他們,並表明祂持續存在;不僅存在,而且祂甚至會顯出更大的能力。

[3.] 那麼,讓我們跟隨祂,背起十字架。因為即使沒有逼迫,另一種死亡的季節也與我們同在。「要治死」,經上說,「你們在地上的肢體。」(歌羅西書三章5節)那麼,讓我們熄滅貪慾,殺死怒氣,廢除嫉妒。這是一種「活祭」。(羅馬書十二章1節)這種祭祀不會化為灰燼,不會消散在煙霧中,不需要木材、火或刀。因為它既有火也有刀,就是聖靈。用這把刀,割除你心中多餘和異己的部分;打開你耳朵的閉塞,因為惡習[11]和邪惡的慾望常常阻礙道進入。當金錢的慾望擺在面前時,它不允許人聽關於施捨的話語;當惡意存在時,它會築起一道牆來抵擋關於愛的教導;而其他疾病輪流降臨,使靈魂對一切事物更加遲鈍。那麼,讓我們消除這些邪惡的慾望;只要願意,一切都會熄滅。因為,我懇求你們,不要只看重財富之愛是一種暴虐的東西,而是要看重這種暴虐是來自我們自己的懶散。許多人確實說他們甚至不知道金錢是什麼。因為這種慾望不是自然的;那些自然的慾望是從一開始就植入我們裡面的,但至於金銀,很長一段時間甚至不知道它是什麼。那麼這種慾望從何而來呢?來自虛榮和極度的懶散。因為慾望有些是必要的,有些是自然的,有些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自然的。例如,那些如果不滿足就會毀滅受造物的慾望,既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例如對食物、飲料和睡眠的慾望;肉體的慾望確實是自然的,但不是必要的,因為許多人已經克服了它,並沒有因此而死。但是對財富的慾望既不是自然的也不是必要的,而是多餘的;如果我們選擇,我們就不需要讓它開始。無論如何,基督談到童貞時說:「能領受的,就可以領受。」(馬太福音十九章12節)但關於財富卻不是這樣,而是如何呢?「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33節)祂推薦容易做到的事,但對於超越大多數人的事,祂則留給選擇。那麼我們為何要剝奪自己所有的藉口呢?被某種更暴虐的激情所俘虜的人不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但被一種軟弱的激情所征服的人則被剝奪了所有的辯護。因為當祂說:「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2節)時,我們將如何回答?我們將有什麼藉口?我們當然會以貧窮為由;然而我們並不比那個寡婦更窮,她投入的兩個小錢超過了所有其他人。因為神所要求的不是奉獻的數量,而是心意的程度;祂這樣做是出於祂的溫柔關懷。那麼,讓我們讚美祂的慈愛,盡我們所能地奉獻,好使我們今生和來世都能豐豐富富地得到神的慈愛,並能享受應許給我們的一切美善,這都是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慈愛,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腳註

腳註

[1] 「你怎麼還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新約聖經。

[2] 即耶路撒冷。

[3] 另譯:「去做這事。」

[4] 即藉著泥土所賜的眼睛。

[5] 「父在我裡面嗎?」新約聖經。

[6] 父。

[7] 即父與子的工作。

[8] 「信我」,新約聖經。

[9] τῆς κατὰ τὴν οὐσίαν συγγενείας(tēs kata tēn ousian syngeneias,本質上的親屬關係)

[10]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新約聖經。

[11] 字面意思:「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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